高塘路与好派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四位于义乌市苏溪镇高塘路与好派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总占地面积11319.49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高塘路与好派路交叉口居民区、南至空地、西至欧意电器、北至义北驾校与义乌市高新区小学,地块中心经纬度为120.144517°E,29.405158°N。
根据《义乌光源科技小镇区块(阳光大道与好派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拟规划为商业服务业用地(B)、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4]47号),本地块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属于甲类地块。
根据地块区域历史资料、卫星影像和人员访谈获知,该地块历史为农业用地。现该地块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属于甲类地块,应按《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义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浙江新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于2025年3月起针对高塘路与好派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四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
(一)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本次调查采集样品数(不含质控样):土壤采样点位7个,地下水采样点位4个。
①样品送检数(不含质控样):根据项目监测方案以及快扫测定的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结果,本次筛选出28个土壤样品送检;W1、W2、W3、W0点位均采集到地下水样品,送检4个地下水样品。
②采集质控样数:土壤样品现场平行样3个,地下水样品现场平行样1个;土壤全程序空白和运输空白各1组,采集淋洗空白1组;水质全程序空白、运输空白和设备空白各1组。
③样品分析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9日。
2.本次调查土壤检测项目共计52项,包括土壤基本项45项(GB36600)、石油烃(C10~C40)、pH、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氟化物、锑。土壤各检测项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3.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共计44项,包括地下水常规指标35项(扣除放射性指标、微生物指标)、石油烃(C10~C40)、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苯并[a]芘、萘、锑。除浊度外,地下水各检测项目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国标中未涉及项目检测结果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2024.11)的有关地下水筛选值。
(二)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高塘路与好派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四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0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指标除浊度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2024.11)的有关地下水筛选值要求。且调查地块检测结果与引用报告中“义乌高新区高塘路与好派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调查结果基本一致,可基本排除本调查地块受到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综上,本地块无污染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作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使用,可结束地块调查工作,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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